

吉隆坡:一名老人在开庭法庭上被控在偿还16年前的一笔50万令吉的健康食品投资时欺骗朋友。现年74岁的郑基冠被控于2008年3月2日,诈骗53岁的商人张生奎,用一张面额为“已结清账户”的支票,骗取其偿还商业资金,金额为50万令吉。陈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420条,一经定罪,可处最少一年监禁,最高十年监禁及鞭刑,并可处罚款。副检察官Raihanah Abd Razak提出以10万令吉保释金。然而,代表被告的律师曼吉特·辛格(Manjit Singh)以他的当事人失业为由,要求赔偿金额较低。他说,自两周前从楼梯上摔下来以来,小程一直有糖尿病、心脏病和视力模糊等健康问题。会议法庭法官Hamidah Mohamed Deril将保释金定为1万令吉。该案定于11月27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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