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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74岁的泰国妇女,在她42岁的远房亲戚试图强奸她之后,当地人解救了她。
74岁的受害者蒙普拉蒙(Mongpramoon)向Satuek警察局的官员投诉说,她的远房亲戚乌森·詹帕努(Uthen Jampanuan)在1月24日早上偷走了400泰铢,并试图强奸她。幸运的是,她的邻居们把她从袭击中救了出来。
他当天被带到警察局接受审问,并承认了罪行。乌森说,他从1月23日下午3点开始和一个朋友喝酒,一直喝到第二天。
乌森透露,他在喝酒时观看色情作品并有性欲望,但他在6年前与妻子离婚,没有女朋友。他决定去蒙普拉蒙的家,因为他认为她从来没有结过婚,也没有过性生活,而且还是一个人住。
他说受害者不在家,所以他趁机搜查了房子。他从冰箱里偷了400泰铢现金和一盒牛奶,然后在蒙普拉蒙的卧室里等她。受害人进屋后,他突然走近她。
Mongpramoon大声呼救,邻居们赶紧过来把她从性侵中解救出来。他说他想向受害者道歉。他一时冲动,意识到他不应该对一个亲戚这样做。
陌生的鞋子
Mongpramoon告诉Amarin电视台,她最初在屋外看到了一些不熟悉的鞋子,但以为是邻居的。她回忆说,乌森掐死了她,让她呼吸变得极其困难。此外,乌森还试图脱掉她的纱笼并触摸她的私处。
蒙普拉蒙表达了恐惧,她说,如果没有邻居的及时帮助,她的生命可能会受到一些先天性疾病的威胁,包括糖尿病、脑出血和高血压。
乌恩面临四项指控,包括
刑法第364条,非法侵入。处罚将是监禁
最高一年的罚款,最高2万泰铢的罚款,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刑法第334条:盗窃他人财物。处罚是监禁
罚款最高可达6万泰铢。刑法第278条:通过恐吓、暴力或利用其无力抵抗对15岁以上的人实施淫秽行为。处罚是监禁
最高10年监禁,最高20万泰铢罚款,或两者兼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条:殴打他人。处罚将是监禁
最高两年的罚款,最高4万泰铢的罚款,或者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