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德里,12月14日(IANS):周四,德里高等法院在处理一份要求禁止政党名称带有种姓、宗教、种族或语言内涵,或旗帜类似三色旗的请愿书时表示,这些问题属于立法机关的职权范围,强调法院不决定法律。
在诉讼过程中,请愿人Ashwini Kumar Upadhyay律师辩称,虽然个人不能以宗教或种姓为基础寻求选票,但可以利用这些含义组成政党,他认为这是不可接受的。
他敦促法院发布指令来解决这个问题,直到有一个法律解决方案。
然而,代理首席大法官曼莫汉和大法官米尼·普什卡纳的分院法官席拒绝在现阶段通过任何指示,称任命问题是一个严重的问题,需要采取立法行动。
法官们表示,仅凭名字不能起决定性作用,强调需要进行规定的测试,这一决定最终取决于议会。
代表联邦政府的律师提供了一封日期为10月17日的信,其中载有解决所提出的关切的指示。鉴于这封信,联邦政府选择不对此事提出异议。
法院表示:“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国会的审议。”并将下次听证会的时间定在了2024年5月7日。
今年8月,法院给了中央政府四个星期的时间来提交对请愿书的回应。
Upadhyay的PIL认为,这些政党的名字可能会对候选人的民意调查前景产生偏见,相当于1951年《人民代表法》(RPA)下的腐败行为。
中心的律师通过法律部提出:“他们表面上说他们想审查它,并为此争取两个星期的时间。”
有学识的律师为被告祈祷四周的时间来提交答辩。以后再把事情列出来,”法院说。
请愿书中写道:“审查那些登记了种姓、宗教、种族或语言内涵的政党,确保他们没有使用类似国旗的旗帜,如果他们未能在三个月内更换国旗,就取消他们的登记。”
法院观察到,该中心是PIL的“同等重要的一方”。
请愿书提到了印度教Sena、全印度穆斯林联盟和印度联盟穆斯林联盟等政党,称这违反了RPA和行为准则。
它说:“此外,包括印度国民大会党在内的许多政党使用与国旗相似的旗帜,这也违反了RPA的精神。”
根据印度选举委员会(ECI) 2019年的答复,2005年,它做出了一项政策决定,不登记任何具有宗教内涵的政党,此后也没有登记过这样的政党。
它补充说,任何在2005年之前注册的此类政党都不会因为具有宗教内涵的名称而失去其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