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服务中心管理局已允许在SEBI注册为外国投资组合投资者(fpi)的非银行实体在GIFT-IFSC中发行衍生品,其基础是印度证券。
此举是财政部长Nirmala Sitharaman在2023-24年预算演讲中宣布的后续行动,其中GIFT-IFSC发行的离岸衍生工具(odi)被确认为有效合同。随后,1956年《证券合约(监管)法》第18A条进行了修订,承认在IFSC发行的衍生品合约合法有效。这类合同由IFSCA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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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些时候,在第一阶段,IFSC当局允许在SEBI注册为fpi的银行单位以印度证券作为GIFT-IFSC的基础资产发行衍生工具。
在此倡议的基础上,第二阶段现在允许ifsca注册的非银行实体,也在SEBI注册为fpi,以印度证券作为GIFT-IFSC的基础资产发行衍生工具。
IFSCA发布的通告概述了发行人实体的责任。在GIFT-IFSC中发行此类衍生工具的实体必须确保遵守SEBI和IFSCA规定的定期发行odi(离岸衍生工具)的要求。
此外,这些实体必须在每月10日前以规定的格式向GIFT-IFSC结算公司提供必要的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