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的菲律宾综合律师协会诉Purisima案(GR 211772和212178,2023年4月18日)中,最高法院宣布美国国税局(BIR)税收条例(RR) 4-2014第2(1)和2(2)条或“专业人员服务费监测指导方针和政策”侵犯专业人员及其客户的隐私权的部分无效。
RR 4-2014要求所有自雇专业人士(1)向BIR提交一份关于费率、计费方式和他们在确定服务费时考虑的因素的宣誓书;(二)向BIR登记载有客户姓名、会议日期和时间的账簿和约定簿;(3)如果不收取专业费用,则开具在BIR注册的收据,显示100%折扣。
代表律师、医生、会计师和牙医的几个组织以侵犯隐私权为由,对第4-2014号法规的有效性提出质疑。
大法院认为,国税厅违反了《国内税收法》规定的权限。最高法院认为,美国国税局要求自雇专业人士提交一份宣誓书,详细说明他们的费率、计费方法和费用考虑因素,这一要求没有得到税法的授权。最高法院澄清说,BIR只能要求提供已完成交易的信息,这代表了所提供的应税服务。披露费用结构和确定费用的因素与BIR评估和征收应付税款的主要职能无关。
最高法院裁定,RR 4-2014要求的宣誓书可能类似于收据,这是服务价值的书面证据。然而,所要求的宣誓书仅表明费率和提供的服务,不应约束专业人员或阻止他们最终收取更高或更低的费率。
最高法院进一步裁定,宣誓书如何帮助税务人员确定应缴税款是含糊不清的。此外,似乎没有迫切需要对专业人员的费率和计费方式作出宣誓声明。因此,最高法院认为它无关紧要,毫无根据,也没有任何合法目的。
虽然要求专业人员提交费率宣誓书,计费方式和有关费用的考虑既不侵犯最高法院的规则制定权力,也不违反专业人员的道德规范,但RR 4-2014第2(1)条因超出了税法的授权而违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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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最高法院认为,RR 4-2014第2(2)条规定的预约簿强制登记是对专业人员及其患者和客户基本权利的违宪侵犯。它侵犯了隐私权和专业人员的道德规范。
菲律宾1987年《宪法》第3条第3款规定,通信和通信隐私不受侵犯,除非有法院命令或法律规定的公共安全或秩序需要。
此后,法理学指出,在这一管辖范围内享有的隐私权不仅涉及通信和通信。某些基本权利创造了相应隐私权所在的半影地带,也就是所谓的“隐私区”。
客户和患者在与专业人士预约时都有合理的隐私期望。Disini, Jr.诉司法部长一案(727 Phil. 28-430, 2014年2月18日)认为,将一个人与专业人士咨询的所有时间捆绑在一起,可能说明了一种普遍的行为模式,从中可以揭示一个人的信息,或者可以从本应保密的信息中得出推论。正是这种行为模式,可以从约会簿中提取出来,一个人对隐私有合理的期望,必须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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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还指出,客户的身份(在适当情况下)、医患沟通、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底稿、日程安排和备忘录属于保密信息,不得泄露。
因此,律师、医生、会计师或牙医等专业人士的预约簿中包含了他们客户的姓名、咨询日期和时间,以及他们合理期望隐私的信息。强制登记登记簿以监督税务合规将是国家对他们隐私权的不合理侵犯。
最后,最高法院认为,RR 4-2014第2(1)条只有在规定自雇个人作为适当的税收主体注册并支付年度注册费时才有效。第2(2)条要求登记账簿,同样有效,因为它只是执行税法。
在部分准予上诉案和宣布RR 4-2014第2(1)条和第2(2)条部分无效的过程中,最高法院还讨论了是否存在实际争议、上诉者的法律地位和法院等级原则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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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ela Leona D. Laqui是Mata-Perez, Tamayo & Francisco律师事务所(MTF Counsel)的初级律师。这篇文章是关于……的一般信息唯和不能代替专业最后的建议事实和情况是合理的。如果您对本文有任何问题或意见,您可以给作者发电子邮件[email]或访问MTF网站www.mtfcounse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