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卢人的固执:法国、内塔尼亚胡和国际刑事法院的逮捕令
2025-04-27 17:07

高卢人的固执:法国、内塔尼亚胡和国际刑事法院的逮捕令

  

  国家间的礼让,至少在国际上是这样法国宣布,甚至在国际刑事法院批准逮捕令之前,它就将以色列总理本雅明·内塔尼亚胡(Benjamin Netanyahu)的豁免权视为无懈可击刑事法庭。尽管法国声称自己是强有力的支持者,但还是表达了这一观点国际刑事法院和国际刑事法院法律部分。

  11月27日,外交部长Jean-No?l Barrot在Franceinfo电台上提出了法国的观点,法国虽然“非常致力于国际正义,并将根据其与国际刑事法院合作的义务适用国际法”,但仍必须考虑国际刑事法院自身规约的局限性,该规约“处理某些领导人的豁免问题”。他给自己留出了退出潜在法律纠纷的空间,只是让“司法当局来决定”。

  在这一点上不与国际刑事法院合作的主要原因在于《罗马规约》第27条和第98条的作用。前者明确规定,“可能附属于某人官方能力的豁免或特别程序规则[…]不得妨碍本法院行使其管辖权。”后者的规定阻止法院审理要求被请求国“违反国际法对第三国人员或财产的国家豁免或外交豁免所规定的义务”的移交或协助请求,除非该第三国已合作放弃豁免。

  法国外交部长的一份声明只是表明,逮捕令的有效性应该由以色列是否是《罗马规约》的成员国来衡量,这种解释既不诚实又不准确。“一个国家的行为不能与国际法赋予非国际刑事法院缔约国的豁免义务相违背。”随后,内塔尼亚胡和他的部长们拥有必要的豁免权,“如果国际刑事法院要求我们逮捕并移交他们,我们必须考虑到这一点。”

  接下来是对以色列和法国共同享有的法律和政治传统的拙劣的口头承诺。两人有着“悠久的友谊”。两者都是“致力于法治的民主国家”。两人都表现出“对专业和独立司法体系的尊重”。鉴于国际法院就以色列在加沙地带和更广泛地说,在被占领领土上的行动所采取的临时措施和发表的意见,这些意见是值得注意的。

  其中包括在加沙发生种族灭绝的真正危险(南非开始的案件仍在进行中),剥夺必需品,饥荒和饥饿的情况,以及涉及构成种族歧视和种族隔离的剥夺和分离的法律和做法的定居点的非法地位。我们该如何理解内塔尼亚胡对以色列司法体系本身的专制攻击,他的目的是给行政权力更多的自由?

  法国的做法淡化了逮捕令的效力,实际上否定了国际刑事法院对以色列官员和指挥官的管辖权,尽管国际刑事法院自己认定,由于以色列在巴勒斯坦领土上的行动以及巴勒斯坦人加入了《罗马条约》,它具有管辖权。这并没有打动国际人权联合会(FIDH)及其法国成员组织,强调第27条重要性的人权联盟(LDH)。LDH主席娜塔莉·特希奥(Nathalie Tehio)表示,对国际法效力的怀疑“在迫切需要它的时候危险地破坏了它”。

  与此相关的是,Tehio指出,尽管俄罗斯不是《罗马规约》的缔约国,但从未就国际刑事法院对俄罗斯总统弗拉基米尔·普京的逮捕令提出过任何同等豁免的论点。这暴露了一种“双重标准”,损害了法国的声誉,“特别是在与南方国家的关系上”。

  欧盟的其他国家也在轻率地认为,逮捕内塔尼亚胡根本不可取,他们采用了各种狡猾的论点。意大利外交部长安东尼奥·塔贾尼(Antonio Tajani)表示,逮捕令不可行,因为以色列总理“永远不会去一个可以逮捕他的国家”,这一点完全没有抓住要点。(他的同事、国防部长基多·克罗塞托(Guido Crosetto)不这么认为。)塔贾尼对国际正义的解读是混乱的,他接着宣称逮捕内塔尼亚胡是“不可行的,至少在他担任总理期间是不可行的”。如果仔细阅读罗马规约,塔贾尼的疑虑就会烟消云散。

  对被控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高级领导人和指挥官执行逮捕令的问题,有时归结为对勤勉遵守法律的庸俗政治算计。继蒙古(对普京)和南非(对奥马尔·巴希尔)之前的做法之后,法国只是证实了这种情况。在背后的一个关键谈判各方以色列和真主党之间脆弱的停火开始于11月27日,伊曼纽尔长音符号和他的外交团队不会错过后代的使命。正如外交部声明所承诺的那样,“法国打算继续与内塔尼亚胡总理和其他以色列当局密切合作,以实现中东的和平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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