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菲律宾马尼拉——参议院联合小组通过了一项法案,该法案将界定和惩罚农业走私、囤积、牟取暴利和卡特尔等犯罪行为。
周二,参议院农业、司法、财政和方法等4个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参议院第2432号法案的报告,该法案定义并惩罚农业经济破坏罪。
这项措施如果成为法律,将废除2016年的《反农业走私法》。
该法案称:“农业走私、囤积、牟取暴利和作为经济破坏的卡特尔犯罪,当犯罪的每个农业和渔业产品的价值至少为1,000,000,000.00比索,根据本法第19条,在犯罪发生时计算。”
根据该措施,农业囤积是指“面对现有的产品短缺,人为的或真实的……不适当的积累和不合理的拒绝……由个人或个人组合处理、销售或分销这些产品给公众”。
“当一个人的库存比平时高出30%时,应当有囤积的初步证据,”该规定称。
“如果某人从事该业务至少三个月,则应从发现库存过剩的紧接第三个月开始确定该人的通常库存;否则,应当从他开始做生意的时候开始计算。”
它说,这种表面上的违法行为应该授权执法人员没收农产品并逮捕违规者。
另一方面,根据该措施,以“严重超过每日价格指数显示的真实价值”的价格出售或提供产品将被视为牟取暴利。
该法案中提到,没有价格标签和农产品价格上涨超过10%是暴利行为的初步证据。
同时,该法案将卡特尔定义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从事生产、制造、加工、储存、供应、分销、营销、销售或处置任何农业和渔业产品的人的任何组合或协议,旨在人为地和不合理地提高或操纵其价格”的犯罪行为。
“此处的协议指的是任何类型或形式的合同、安排、谅解、集体建议或协调行动,无论是正式的还是非正式的、明确的还是隐性的、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它表示。
根据该法案,“只要存在平行定价或任何倾向于排除参与此类平行定价的实体独立行动的可能性的市场行为”,就会发生卡特尔行为。
该法案中被视为走私的行为包括:未经监管机构规定的进口许可,将农业和渔业产品进口到菲律宾;进口产品误分类、低估或者错报的;(三)组织或者利用虚拟公司、非政府组织、协会、合作社、合伙企业、独资企业取得进口通关。
如果该法案成为法律,违法者将被处以无期徒刑和相关农水产品价值3倍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