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ayagraj, 2月18日(IANS):阿拉哈巴德高等法院裁定,对公务员提出FIR和调查的事先制裁不是强制性的。
法院亦注意到,即使启动法律程序需要得到批准,也应在向裁判官提交控罪表和裁判官受理案件时获得批准。

高等法院在驳回一名Ranjeet提出的预审保释请求时做出了这一裁决,据称他以不同的名字获得了三本护照。
法官Krishan Pahal在通过该命令时指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FIR的设立和调查,没有强制性要求确保事先制裁,即使是对公务员。它同样适用于根据1967年《护照法》被起诉的人。”
申请人因涉嫌根据IPC第420条(作弊)和其他部分以及《护照法》第12条对他进行的FIR犯罪而寻求预审保释。
这起案件已在戈拉克布尔的Barhalganj警察局立案。
高等法院提到了P. Prathapachandran诉CBI案(2002年),并指出根据《护照法》制裁起诉的相关时间是法院即将对该罪行进行审理的时候。
因此,申请人对制裁的有效性和给予制裁的官员的权威的反对是没有根据的。
在提到RS Nayak诉AR Antulay(1984)案时,法院重申,在审理列举的罪行之前,必须有有效的制裁。它的结论是,反对在刑事调查或调查阶段实施制裁的论点缺乏根据。因此,对该事件的调查不需要制裁。”
此外,法院还注意到,CrPC第438条规定的预审保释标准与CrPC第439条规定的其他保释标准不同。
预审保释旨在保护个人权利,防止滥用逮捕权,保护无辜个人免受骚扰。然而,法院表示,这对平衡个人权利和司法利益构成了挑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