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菲律宾,马尼拉——政府已将分配给投资促进机构(IPAs)的投资资本门槛提高到150亿比索,以促进做生意的便利性。
内阁级财政激励审查委员会(FIRB)发布了一项决议,将授权投资项目的投资资本门槛提高到150亿比索及以下。
在之前的设置下,投资促进机构批准低于10亿美元的项目的奖励,而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根据共和国法案11534或企业复苏和税收优惠(CREATE)法的规定,选择超过10亿美元的商业活动的税收优惠。
FIRB表示:“董事会认识到,有必要提高投资资本门槛,以促进营商便利化,以回应一些投资收购协议提出的担忧。”
它补充说:“这也是为了与国会的政策建议保持一致,这些政策建议寻求在给予激励方面赋予IPAs更多权力。”
门槛的提高可以由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强制执行,而无需修改税法。
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认为,修订后的门槛也符合菲律宾的“公私伙伴关系法”,该法案规定,成本为150亿比索或更高的PPP项目应由机构间国家经济和发展管理局委员会根据投资协调委员会的有利建议批准。
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表示:“这一增加也将赋予投资审查机构更大的责任和问责制,因为更多的项目将在它们的管辖范围内。”
因此,所有投资资本超过150亿比索的税收优惠申请仍将由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负责。
此外,所有投资机构已向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批准的、投资额达150亿披索的税收优惠申请,都将退还给有关的投资机构,由它们采取适当行动。
IPAs现在将包括投资资本在150亿比索及以下的批准项目,并将其提交给菲律宾投资与发展银行秘书处的月度报告。
尽管如此,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和投资评估机构仍有权监督所有注册企业实体履行其绩效承诺的情况,以作为给予税收优惠的条件,无论投资资本的金额如何。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根据CREATE法获得批准的优先活动和激励措施的总投资资本已达到1.1万亿比索。
其中77%(8439亿比索)的投资资金获得了FIRB的批准。
这相当于信息和通信技术、运输和仓储、制造业、能源、经济区运营、大众住房、旅游、人类健康活动和it业务流程管理等领域的51个大型税收优惠项目。
剩下的23%,即2070亿比索来自IPAs,涵盖881个项目。
CREATE降低了企业所得税税率,使其与东盟地区相当。
该法还采用了更简单、更有效的财政激励制度,确保了激励措施的绩效、时限、针对性和透明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