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农·皮特曼,公开司法记者
托尔金的遗产管理公司反对一名快餐车老板称他的餐厅为“翅膀之王”。
一辆快餐车的老板希望将其命名为“翅膀之王”,但遭到了知识产权局的拒绝,因为托尔金遗产的所有者反对这个名字。
中土企业为著名的《指环王》系列注册了商标,因为这部由j·r·r·托尔金于1954年出版的经典小说带来了巨大的文化和经济效益,尤其是在新西兰。
自1976年以来,索尔·扎恩兹公司(Saul Zaentz Company Inc .,简称SZC)一直拥有托尔金作品的全球商品销售权,并于1998年授权将其拍成电影,由此催生了彼得·杰克逊爵士执导的大片《指环王》三部曲。
20多年前,这些电影在新西兰各地的150个地点拍摄,促进了旅游业的繁荣,高达6%的游客表示,这部电影的特许经营是他们来新西兰旅游的原因,为新西兰经济注入了约6.3亿美元。
2021年6月,杰西·霍姆斯(Jesse Holmes)试图将Lord of the Wings注册为一辆快餐车的商标,与全球食品连锁店Lord of the Wings分开,后者离新西兰最近的餐厅在澳大利亚。
该申请由新西兰知识产权局(Iponz)审查,没有提出任何反对意见。
它被接受注册,然后在2021年7月进行了反对广告,引发了SZC的挑战。
霍尔姆斯告诉NZME,他的计划是开一辆专门卖鸡翅的餐车,“lord”这个词指的是贵族或上层人物。
福尔摩斯说:“顶级的翅膀,《翼王》很吸引人,这与《指环王》毫无关系,这是肯定的。”
但是SZC向IPONZ提交了福尔摩斯选择这个名字可能是为了借鉴和联系指环王系列。
虽然无法确定餐车的预定位置,但申请表上填写的地址是在坎特伯雷地区,而霍姆斯来自克赖斯特彻奇。
在IPONZ最近公布的决定中,商标助理专员鲁维尼·伦德尔(Ruvini Rendle)同意托尔金的特许经营,即品牌标识过于相似。
审裁处说:“我认为,申请人使用“鸡翅之王”很可能会导致相关市场上相当多的人士怀疑,就提供食物及饮品服务而申请的“鸡翅之王”商标是否与竞争对手有关联或有关联。”
“禁止注册所需的相似程度足以将品牌联系在一起,在消费者心中引发联系。
“我指示《翼之王》不应被注册,视上诉结果而定。”
福尔摩斯说,他对裁决感到失望,但代表托尔金系列作品的法律团队是他无法与之竞争的。
他认为,海外连锁食品“翅膀之王”(Lord of the Wings)因其地理位置而成功使用了该商标。
“(托尔金遗产管理公司)没有挑战它。我认为问题在于我们在新西兰。”他指的是《指环王》与新西兰的关系。
他打算在新年申请一个新的但类似的商标。
“我们可能不叫‘the’Wings之王,而是叫‘that’Wings之王,或者‘da’Wings之王。
“我想他们还会再次反对,但我认为他们不会再成功了。”
——Additio我是Tara Shaskey
*这个故事最初出现在新西兰先驱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