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荷兰一家法院判定,一名男子在2021年夏天的一次约会中,在未经伴侣同意的情况下“偷取”安全套,强迫对方发生不安全的性行为。法院判处这名来自鹿特丹的28岁男子三个月监禁,缓期执行,并命令他以胁迫罪向受害者支付1000欧元(约合1075美元)的赔偿金。
当地媒体称这名男子名叫Khaldoun F.,周二他被判强奸罪名不成立。鹿特丹法院在一份声明中表示,他限制了受害者的“人身自由,滥用了她对他的信任”,并使她面临意外怀孕和性传播感染的风险。它还表示,有必要对法律进行广泛的解释,将不使用避孕套的性侵纳入强奸法。
据荷兰媒体报道,这是荷兰第一起被判潜行罪的案件,它体现了全球对“同意”的细微差别越来越多的认识。专家表示,尽管“偷偷摸摸”这个词并不广为人知,但这种经历相对普遍。根据最近一篇回顾全球数据的文章,调查显示,在与男性发生性关系的人中,女性的发生率为8%至43%,男性为5%至19%。
在2017年民权律师亚历山德拉·布罗茨基(Alexandra Brodsky)将这个词推向主流话语的一篇论文中,受害者称这种行为“与强奸相邻”,并将其描述为侵犯身体自主权。然而,在是否将其定为非法行为以及如何合法地对其进行分类等问题上仍存在争议。
包括新加坡、瑞士、加拿大和澳大利亚部分地区在内的几个国家一直在努力从法律上惩罚偷窥者,但在荷兰,这一罪行并不包括在刑法中。根据荷兰统计局2020年的一份报告,荷兰每年约有3%的人经历过身体上的性暴力。
在美国,去年春天众议院提出了一项联邦立法,允许受害者为偷窃行为寻求赔偿,但尚未通过委员会。纽约和威斯康辛等州试图通过立法惩罚偷窥行为,但到目前为止只有加州这样做了。2021年,该州扩大了性侵犯法,将非自愿摘掉安全套(NCCR)也包括在内,并允许受害者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比尔说,“偷避孕套”是性暴力。以下是需要了解的内容。
亚利桑那州立大学(Arizona State University)临床心理学家、教授凯利·库伊·戴维斯(Kelly Cue Davis)研究过偷窥行为,她说荷兰案的判决反映了偷窥行为的复杂性。
她说:“我们在这个特殊的法庭案件中看到的情况,是很多经历过偷窥的人都在努力解决的问题。”她指出,许多受害者不确定自己的经历是什么。“被偷偷摸摸的人同意发生性关系,但他们同意以这种特殊的方式进行。但事实并非如此。”
还有“很多人感到困惑,因为人们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它。人们以前没有听说过。他们只知道这感觉很糟糕,”她说。
戴维斯说,这种混乱和这种行为的欺骗性使得偷偷摸摸被低估了。一些受害者不知道自己有过偷情经历,直到他们的伴侣告诉他们,他们才发现自己怀孕了或患有性传播疾病——或者,可能永远都不会。
她说:“很明显,既不能向执法部门寻求帮助,又不能及时获得所需的医疗保健服务,这确实是个问题。”
周二的判决主要基于卡尔登和受害者之间的WhatsApp消息,受害者询问他是否患有性传播疾病,并对他取下避孕套表示担忧,他声称他认为她“感觉到了”。
在另一起案件中,一名25岁的男子被判无罪,因为荷兰法院“不相信”被告在伴侣不知情的情况下取下避孕套是“有意识的选择”。
Amar Nadhir公司附在本报告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