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41年到2022年,菲律宾的律师名册上共有84187名律师。(https://sc.judiciary.gov.ph/lawyers-list-2/)
人们向律师寻求法律援助的原因有很多。最常见的是准备各种法律文件,如损失宣誓书、买卖契约、同意宣誓书和其他需要公证的文件。是的,公证人就是律师。
商人也需要律师的服务来处理错综复杂的公司事务,当然,那些面临刑事案件的人也需要刑事辩护律师的帮助。
作为律师,潜在客户问我们的第一个问题是我们的咨询或法律费用是多少。
客户可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但确定法律费用对律师来说往往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任务。我们遵循市场力量的指令,即考虑客户愿意为特定法律服务支付的法律费用。如果律师的律师费定得太高,就会找不到客户;如果律师的律师费定得太低,就会被繁重的工作和责任所淹没,而且得不到适当的补偿。
几年前,菲律宾综合律师协会(IBP)的几个分会决定为所属分会的律师制定标准化的最低收费标准。
一个IBP分会已经为其分会成员制定了最低标准律师费表的例子是IBP宿务和宿务市分会,如下所示。




(资料来源:IBP宿雾分会-菲律宾综合律师协会)
收费表提醒其成员律师,费率是最低收费,同时,法律职业是司法行政的一个分支,而不是“仅仅是赚钱的交易”。虽然它确实提到,顽固地拒绝遵守建议费用的会员将被报告到IBP国家办公室进行适当的纪律处分,并将被记录为信誉不佳的会员,以获得各自的IBP分会认证。
IBP宿务和宿务市分会并不是唯一为其成员制定收费时间表的机构。达沃市、保和市、伊洛伊洛市和碧瑶-本盖特市等其他地区的分会也提出了自己的收费标准。
最高法院提醒律师只收取公平合理的费用,在其最近于2023年4月11日发布的《职业责任和问责守则》(A.M. No. 22-09-01-SC)中,Cannon III第41节规定:
部分41。收费公平合理。-律师应只收取公平合理的费用。
根据以下因素确定的律师费应被视为公平合理:
(a)所花费的时间和提供或要求的服务的范围;(b)所涉问题的新颖性和艰难性;(c)律师的技能或专门知识,包括聘请律师所需的学习水平和经验;(d)因接受案件而失去其他业务的可能性;(e) IBP章节应规定的类似服务的习惯收费和建议的收费表;(f)客户在业务中利益的数量或质量价值,或客户从服务中获得的利益;(g)赔偿的偶然性或确定性;(h)聘用的性质,无论是有限的、季节性的还是其他性质;(一)其他类似因素。
考虑到法律费用可能是律师和客户之间讨论的敏感话题,一些IBP分会提出建议的最低标准费用是可以理解的。还有一些律师不确定特定法律服务的现行价格。此外,有一些客户很难接受律师是一种职业和生计的概念。
大多数律师都遇到过这样的客户,他们认为由于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是来自于存量知识,所提供的服务或工作不是律师有权获得报酬的有价值的商品。
随着社交媒体和各种信息平台的出现,这一点尤其正确。在这些平台上,客户会向律师发送信息,询问法律问题,并期待得到答案。有时客户会给律师发信息寻求法律建议,当律师报价时,客户会显得很惊讶,或者说“Ah ganun ba?”谢谢你,律师先生。”
有些情况下,客户会询问为什么律师所报的法律费用相当高,并寻求降低费用。其他时候,即使已经就费用达成了协议,客户仍然会在业务进行到一半时要求重新协商法律费用并要求折扣。
不用说,这让律师陷入了困境。
在这些情况下,一些IBP分会的最低收费表将有助于律师,因为他们可以告诉他们的客户,他们的法律费用是相当合理的,他们的费率与IBP设定的最低费率一致。将他们的费用降低到一定水平以下甚至可能使他们受到IBP的纪律处分。
另一方面,必须指出的是,法律费用的设定是个人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最高法院指出代码的专业责任和问责制,律师收取的费用取决于律师的经验和声誉,更有经验和专家律师收取更高的利率,复杂的情况下,律师的工作负载和他们的能力来处理与其他情况下,他们正在处理中,现有的信任和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关系,以及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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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指出,关于IBP宿雾发布的最低费用,虽然大多数费用是合理的,但某些特定服务的费用可能偏高。例如,对于资本超过500万比索的企业,每月的律师费为2.5万比索,商标注册费为15万比索,准备销售文件的费用为合同价值的3%。
也有人说,虽然不是很认真,但IBP设定的费用可能违反了菲律宾竞争法或第10667号共和国法。该理论认为,法律费用的设定可能是一种反竞争的做法,它阻碍了贸易、工业和所有商业经济活动的经济效率和自由公平竞争。
然而,在现实中,IBP分会制定法律费用的目的是为了平衡律师的利益,并确保律师得到足够的补偿,使他们能够获得体面的生活工资,从而符合需要律师法律援助的公众的利益-à-vis。
本作者没有听说过IBP成员因为顽固地拒绝遵循其章节的建议收费表而面临纪律处分的案例。此外,由于律师执业是一项崇高的职业,正如我们从法学院时代就被教导的那样,我们不相信IBP会反对任何律师持续提供无偿工作或免费法律服务。
(待续)
(作者Atty。Siao先生是一名执业律师和Tio的创始合伙人ngco Siao Bello & Associates律师事务所,该公司仲裁员菲律宾建筑业仲裁委员会委员,并在德拉萨大学Ta?ada-Diokno法学院教授法律。他可能是。联系邮箱:email受保护的)。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