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盛顿——周四,最高法院一致通过了一项裁决,给了一位94岁的明尼阿波利斯妇女一个新的机会来追回一些钱。此前,县政府以一笔小额未缴税款的名义,将她的公寓出售,并没收了她全部的4万美元。
法官们裁定,明尼苏达州亨内平县在没有支付“合理赔偿”的情况下没收了这位名叫杰拉尔丁·泰勒的妇女的财产,侵犯了宪法赋予她的权利。
县政府有权出售泰勒的房子,以收回未缴的财产税。但它不能以税收债务为立足点,没收比到期更多的财产,”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在法庭上写道。
泰勒现在住在一栋老年人公寓楼里,当县政府在2015年获得这套一居室公寓的所有权时,他欠下了2300美元的未缴税款,加上利息和罚款,共计1.5万美元。县里说她没有做任何事情来保住她曾经的住所。第二年这套公寓就卖出去了。
太平洋法律基金会(Pacific Legal Foundation)是一家专注于产权事务的非营利性公益律师事务所,代表泰勒在最高法院出庭。根据该基金会的说法,明尼苏达州是大约十几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允许地方司法管辖区保留多余资金的州之一。
据太平洋法律公司(Pacific Legal)称,2014年至2021年期间,至少有8950套房屋因未缴纳税款而被出售,而前房主在这些州获得的收入很少或根本没有。
该组织称,其他州包括:阿拉巴马州、亚利桑那州、科罗拉多州、伊利诺伊州、缅因州、马萨诸塞州、内布拉斯加州、新泽西州、纽约州、俄勒冈州和南达科他州。
泰勒从1999年起就住在那套公寓里,至于为什么她从那套公寓搬出来后就不再缴纳房产税,没有任何解释。太平洋法律公司表示,她搬家是出于“健康和安全”的考虑。
法院驳回了该县的论点,即泰勒本可以卖掉房产,在还清抵押贷款和税款后保留任何剩余的东西,为她的抵押贷款再融资以支付税款,或者签署纳税计划。
在法官同意介入之前,下级法院一直站在县政府一边。











